每写完一部长篇,我最喜欢就是写后记。
唯独写完《失去2》,却迟迟没想动笔,不是不喜欢这篇文,而是写的时候,几乎耗尽了我大半的情绪和精力,就算完稿一个月后,再来写后记,仍觉得没缓过来。
莫铖许诺,这一次,他们终于尘埃落定了。
阳光篇,我没有失约。
我写文,很喜欢留开放性结局,之前的《海未眠》《蜗牛》,我都做了写第二部的打算,结果因为种种原因,没有写成。想来,很是对不起大家,还好,这次《我终于失去了你》,终于画了一个圆。
写这篇文的初衷很简单,就是想写一个浑身是刺的女孩,还有怀念一个人。
那个人是我很亲的人,有像佛陀那样又大又圆的耳垂,这种耳垂相术上说会长寿,但他早逝。他是个大男人,却打耳洞,戴耳环,对,不是耳钉,是耳环。
年代久远,我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会打耳洞戴耳环,可能是以前的风俗,我也没见过,就听妈妈提过一句,然后记住了。
所以,我让莫铖打耳洞,戴耳戒。
我本人并不喜欢男人太过花哨,之所以有这么张扬的设定,因为他。
因为他有,不喜欢的也变成一件浪漫的事。
这个人,我写过他,却很不愿意跟人讲他。我是个很吝啬于分享自己情感的人,因为感觉说了,就淡了,那个人就不是我自己的了。我要把他藏起来,藏到只有我可以看到的地方,我一个人偷偷想念。
可我忍不住把他写进我的字里行间,忍不住想他。
这个人,离开我们已经很多年了,久到我不愿意去算那冰冷的数字。
因为他的离开,生活很多寻常的事情都变得不一样,他常买给我们吃的章鱼丸子,买来已经来不及的救心丸,还有,他打过耳洞……这样的小事,谁会在意,但一个思念他又在写文的孙女,会把点滴拆开,揉进她的故事里。
这是她的故事,又不是她的故事。
她只是讲了一个故事,倾注了她的感情。
这个故事讲完了,以后她大概不会再讲关于他的事,因为她就是这么小气。
所以,莫铖和许诺,就这样,我相信,他们会一直幸福的。
另外,看完爱上莫铖的,记得跟我说。写第二部时,我很喜欢莫铖,已经疯狂爱上他。
我对他特别残忍,对他失去许诺那三年是怎么过来的,吝啬到几乎没有用任何文字去描述,只通过旁人的口中,简单的两字,“很苦”。他活着的每一天,都背负着亲手害死至爱的痛苦。
从此,冬夜来临,雪花飘落,无意间看到一朵白玫瑰,他都会起他失去过一个人,一个离开时依旧说爱他的人。
我没写出来,甚至连最后想写个那三年番外的想法都放弃了,我,不忍下笔。
这三年的空白,留给大家想象。
我们约好下个故事见!
PS:有人想看赵亦树的故事吗?
麦九
2015年1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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